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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市林城苗苗学校退费管理办法

发布于:2025-05-30     信息来源:贵阳市林城苗苗学校      点击: 次

贵阳市林城苗苗学校退费管理办法


第一条目的与依据

为规范教育收费退费行为,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
第二条适用范围

本校在籍学生因转学、退学、休学等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,退还学费、住宿费及伙食费等费用。


第三条退费标准

1.缴费后未入读的,按收费标准的98%退还费用

2.入读未满1个月(含一个月的,按收费标准的90%退还费用

3.入读超过1个月至1/2学期(含1/2的,按收费标准的60%退还费用

4.入读超过1/2未满3/4学期(含3/4的,按收费标准的50%退还费用

5.入读超过3/4学期的,不退还费用。


第四条退费程序

1. 申请提交:  

监护人填写《退费申请表》,附退学证明/病历等材料;  

2. 时间核定:  

教务处按自然日核算实际入读天数;

3. 金额核算:  

财务处根据第三条标准计算退费额;

4. 退款时限:  

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内转账至原缴费账户;  


附则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;



贵阳市林城苗苗学校

2025530日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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